6月3日,湖南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通報,5月20日下午,嫌疑人劉某某(男,38歲)酒后行至婁底市婁星區(qū)漣濱中街附近,拖拽一女童(6歲)進入居民區(qū)巷子,后被居民及時制止并報警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趕到現(xiàn)場將劉某某控制。經(jīng)偵查,劉某某涉嫌尋釁滋事已被拘留,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此前報道
近日,湖南婁底。趙女士稱,6歲的女兒放學途中,被一陌生男子拉入巷子中。危機時刻樓上好心大叔沖下來制止并報警。目前,該男子已被拘留,自稱當時喝了酒。(據(jù)6月2日北京時間報道)
網(wǎng)上的一段視頻顯示,在被拖進小巷后,女孩哭得撕心裂肺,大聲呼救。孩子母親表示,幸好樓上的好心人聽見哭聲后下樓阻止并報警,然后警方以尋釁滋事將男子拘留15天。
目前,這段視頻的內(nèi)容,都是女子的講述。具體細節(jié)和后續(xù)處理還沒有得到警方的證實。不過,這段二十多秒的視頻,在網(wǎng)上引發(fā)網(wǎng)友高度關注。
首先,要對好心人的挺身而出點贊,感謝他及時制止了不法行為,保護了女孩的安全。社會需要這樣的一股正氣來保護弱者。很難想象,如果沒有人站出來,最后到底會發(fā)生什么。
雖然男子被拘留了15天,但事件還是有兩個疑點。
其一,男子是拖小女孩進小巷還是拖進自家院中?視頻顯示,這個所謂的小巷還有一個大鐵門。里面是屬于公共空間還是私人空間目前并不確定。有網(wǎng)友懷疑后面是男子的房屋,他最終是想拖進其家中。說這些細節(jié),是因為涉及案件性質(zhì)的認定。
其二,對男子處以拘留15天的處罰是否合適?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為尋求刺激、發(fā)泄情緒、強耍橫,無事生非,隨意毆打、追逐攔截、辱罵恐嚇他人或強拿硬要、任意損毀、占用公私財物等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。這些表現(xiàn)似乎和案情并不相符,與公眾認知之間存在很大的差異。
網(wǎng)友猜測他想對小女孩行不軌之事,也有人認為可能涉及拐賣、綁架之類。如果男子欲行不軌之事,被他人及時制止,可能涉及猥 褻或強奸未遂,應該承擔刑事責任。如果是拐賣,性質(zhì)同樣嚴重。那么,男子拖走小女孩的最終目的是什么?
不必諱言,不少網(wǎng)友認為對男子的處罰太輕了,警方對案件性質(zhì)認定不合理。雖然很多人酒后失控做出不法之事,但喝酒不是免責的理由。另據(jù)安徽視訊報道,男子還有拿紅包和香煙讓好心人不聲張的情節(jié)。這是不是表明,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?
雖然事件的后果還算輕微,孩子可能只是受到驚嚇,這或許是“只拘留15天”的理由。但關鍵在于,如果沒有人制止呢?后果恐怕不堪設想。后果輕微,是因為有人挺身而出見義勇為,而不是男子當時主動中止其違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為。
趙女士之所以曝光事件,也是因為對后續(xù)處理不滿意,“只拘留15天”就清楚地表明了家長對處罰的態(tài)度,發(fā)到網(wǎng)上可能是尋求公正的處理。未成年人安全不是小事,對不法分子不能一拘了之,然后一放了之,應該通過法律亮劍,懲前毖后。
女孩被陌生男子拖進小巷,引發(fā)公眾對孩子安全的關注,警方有必要對此作出權(quán)威回應,解答公眾心中疑問。
來源:羊城晚報?羊城派綜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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